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诉讼中各方均享有专利权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平反冤假错案的报告
关于如何处理诉讼卷宗中的问题的复函
(1978年09月05日< 78 >法办燕子诺。19)
(神奇传说:约1司法解释)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局辽法字< 1987 > 22号请示收悉。关于如何处理人民法院平反纠正的冤假错案诉讼档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60)122号(60)171号《关于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作了原则规定,即:“在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确定之前,根据本规定精神, 我们同意你院的意见,对于人民法院纠正的错误案件(包括“三类案件”),原审判决和改判形成的诉讼卷宗,应当全部归档保存,不应销毁。 对于一些当事人要求销毁案卷的不公正案件,有关人民法院要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进行耐心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妥善解决。同意销毁审判档案以外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