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辞职三年后泄露技术秘密如何处理?
技术3年后还会有保密价值吗?任期内是否界定了保密义务和保密范围?
一般来说,首先企业要与员工明确保密义务和范围,即明确告知员工需要保密的内容,员工同意保密。除上述材料外,企业泄露的技术秘密确实具有保密价值。以上成立,那么就可以追究泄密的责任了。如果以上有一条不成立,那么就不能追究他的责任。
比如企业员工入职时,在企业保密制度中书面告知其企业相关技术资料需要保密,并列出保密事项目录,要求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约定保密期限和保密责任。机密事项之一是企业通讯录。员工离职后,部分通讯录被泄露给他人。这个时候,你不能追究他的保密责任。因为虽然约定通讯录是保密的,但是通讯录没有保密价值。
所谓机密价值,是指只有企业中的少数人知道,并且具有经济价值,专利权,或者独特的先进技术信息等等。显然,通讯录没有保密价值。但如果他泄露了机密清单中的某项专利技术,那么他就可以被追究保密责任。但是如果他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时没有被告知保密事项,不知道这个东西需要保密,那么他就不需要承担保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