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原则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首次在一个国家提出专利申请,然后在法定期限内就其发明创造提出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他以后申请的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一权利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是排除任何人在其他国家剽窃这个专利可能先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可能性。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十二个月内向外国第一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外国第一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又在中国就同一主题申请专利的,可以按照该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1.国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又称“国内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12个月内在中国首次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专利,可以享有优先权。在中国的优先权体系中,外观设计专利不包括在内。
2.国际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12个月内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在6个月内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在中国就同一主题申请专利, 根据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其在中国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就同一主题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