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分类号的专利分类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专利分类号由IPC国际专利分类表识别。当同一专利可能有多个分类号时,第一个被称为主分类号。例如,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不同类型的技术主题,并且这些技术主题构成发明信息的,应当根据所涉及的技术主题进行多次分类,并赋予多个分类号。将最能代表发明信息的分类号排在首位。

分类表是将各国专利文献进行统一分类的工具。其基本目的是在确定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包括评价技术的先进性和实用价值)时,成为专利局和其他用户检索专利文献的有效检索工具。

此外,分类表还有提供服务等重要用途:

(a)使用这种分类表来排列专利文献,用户可以容易地从中获得技术和法律信息;

(b)作为向专利信息的所有用户进行选择性报告的基础;

(c)作为调查某一技术领域现有技术水平的基础;

(d)作为工业产权统计工作的基础,以便评价各领域的技术发展。

A部分-人类生活的必需品(农业、轻工业和医药)

b部分-运营和运输

c部分-化学、冶金

D部分-纺织和造纸

e部分-固定建筑物(建筑、采矿)

f部分-机械工程

g部分-物理

H部分-电气外观设计采用Logano分类。

洛迦诺分类表的排列;

它采用两级结构,即由大类和小类组成。

大类号和小类号都使用两位阿拉伯数字;大类别号和小类别号用破折号隔开。

例如:17乐器(类别号:17类别类名:乐器)

17-03弦乐器(子类编号:17-03子类名称:弦乐器)

" loc (n) cl . "n是在主要类别号和次要类别号之前使用的洛迦诺国际设计分类表的版本号。

例如LOC(8)C1。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