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拥有职务发明专利权?
1.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本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合同约定的,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务发明有哪些类型?
1,一个是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发明人在自己的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执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三)辞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所作出的与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进行的发明创造;如果只是利用了少量的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与完成发明无关,则不能认定为职务发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专利法第六条所称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的发明创造;
(二)执行本单位委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后,调离原单位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1年内,而不是在原
与本单位承担的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
第十三条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