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批准,是否批准发明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步审查、公布、实际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没有提前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三个阶段。
验收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将对其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局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在核对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
没有打字、印刷、难以辨认或涂改;或者图纸、图片未使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涂改;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全的;或者请求中缺少申请人的姓名。
或者姓名地址不详;或者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者不确定,未经过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国外单位和个人直接寄送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初步审查阶段
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步审查阶段。在初步审查之前,发明专利申请必须先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照保密程序办理。
在初步审查中,需要审查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技术内容的明显缺乏是否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有遗漏。
缺乏统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是外地申请人,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和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者陈述。
意见,逾期未答复的,该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答复后缺陷仍未消除的,应当拒收。发明专利申请通过初步审查的,发给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请除上述审查外,还需审查是否与现有专利明显相同,不是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步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会直接输入授权指令。
出版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自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申请人未提出提前公布请求的,自申请日起15个月后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要求提及
如果之前公开,申请会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审查、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约3个月后,其说明书摘要发表在《专利公报》上,并出版了说明书小册子。
申请公布后,申请人有权获得临时保护。
实质性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将进入实际审理程序。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三年未提交审理,或者审理请求未生效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在实际审理过程中,会综合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如果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或存在各种缺陷,
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如果申请经多次回复仍不符合要求,则不予受理。实际试用期很长,如果从申请之日起两个
年内未授权的,从第三年起每年缴纳应用维护费。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撤回申请。
实质性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发明专利申请已经过实质审查的,审查员应当制作授权通知书,申请授权登记准备。
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对专利申请的描述项进行校对和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登记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2个月内遵照执行。
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记载于专利登记簿,并在2个月后的专利公报上公告,不作为依据。
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