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代理机构(个人)可以为他人申请专利吗?
理论上没有明确的禁令,但是对于申请人来说风险极大,而且保单本身有很多限制。根据专利法,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国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具体说明能不能找到代理。)专利代理条例对专利代理人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约束和限制。例如,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离开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另外,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代理服务,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专利代理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惩罚他们。这有效地保护了专利申请人的权益,个人与个人之间很难达成一致。根据国家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人接受委托自行办理专利代理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给予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纪律处罚。因此,合格的专利代理人是不允许为他人申请专利的,他们是不合格的...如果他们彼此关系很好,他们也许能帮助代写专利权利要求书。不可能代他们办理,知识产权局也过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