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授权费怎么收?

法律分析: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款。

向专利局缴纳的各种费用应当标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简称和分项金额,未标明的视为未办理缴纳手续。因此,请务必在汇款信息中写下正确的申请号、费用的简称和分项金额。

未按时缴纳年费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可以自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按超过规定缴费时间每1个月加收当年全年全额费用的5%计算;逾期缴纳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满一个月的,不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加收年费5%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缴纳年费之日起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七条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被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视为未办理注册手续。

第九十八条被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缴纳年费,并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按超过规定缴费时间每1个月加收当年全年全额费用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