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收入如何进行会计分录?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某企业存在专利所有权的技术转让业务。技术转让收入的会计分录怎么做?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收入的会计分录
1,技术转让,做如下分录:
借方: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款:无形资产
资产处置损益/营业外收入
2.技术转让后收到的产品销售收入应划分收入,并作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政策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自2015年6月至1年6月,转让5年。居民企业年技术转让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可以享受技术转让的优惠待遇。对年度转让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技术,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的收入是多少?
技术转让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相关的各种收入,如应付账款、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等。因债权人原因不能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