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的创造性要求如下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只有符合“三性”要求的发明和实用新型才能获得专利。专利法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新颖性要求是一样的。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在中国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被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记载于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也就是说,一项发明在申请日之前尚未向公众公开,其内容不构成公众可以知晓的现有技术的一部分。在中国,申请日是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在申请日以前,同样的发明已经完成并由他人公开或者由发明人本人公开。比如在新闻发布会、科学鉴定会、展览会上披露发明的实质性内容,技术成果诞生后没有及时申请专利,而是在产品生产出来试销或完全投放市场后才申请专利,这样会导致失去新颖性,无法获得专利权,多年的心血就白费了。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分别规定了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与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应当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应当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