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企业认定条件
1.业务集中度:公司的主营业务应集中于高新技术成果的深入研发、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和商业化运营。主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有关规定。
2.科技人员比例:企业中直接参与科研活动的科技专家比例不得低于职工总数的5%。在一些认定标准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达到15%以上。
3.技术收入比例:技术收入占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有标准规定市级以上专利产品和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收入之和占企业销售总额的40%以上。
4.R&D投资:从企业每年的R&D成本来看,不低于总销售收入的3%。企业的技术开发资金应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
5.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企业必须已经获得专利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各种知识产权,或者拥有专有技术。
6.其他条件:对于已满足主要认定条件的企业,如能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直接确认其符合科技型企业标准:
即企业持有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近五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者有明确认定的市级以上科研机构。此外,还有诚信行为的要求,即企业在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综合得分:在一些认定制度中,企业需要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得分不低于60分,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能为0。
科技企业补贴政策
对科技企业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高新技术企业表彰奖
对于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企业,将有相应的财政补贴。例如,一些地区给予这类企业补贴65438+万元。企业属于集成电路、氢能等领域的,补贴金额可提高至15万元。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也将根据年度业绩获得补贴。每培育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可获得补贴65438+万元,每个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年最高补贴可达200万元。
2、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
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政府提供贷款风险补偿,省级财政按照贷款不良本金的一定比例(如35%)给予风险补偿。同时还提供贷款贴息,即按照企业还本付息后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如4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贴息可达50万元。
3、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支持。
省财政资金将对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给予支持,支持强度一般不高于50万元。
4.创新平台的财政奖励
政府将对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等新认定的创新平台给予财政奖励。比如市财政分别给予654.38+0万元和50万元。
5.其他补贴和优惠政策
科技型企业还可享受其他补贴和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降至15%)、研发费用税前扣除、各类科技项目优先立项和额度增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