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质疑外观设计专利的合法性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
2.专利法的规定:第六十五条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应当结合提交的全部证据,写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定义)、第二十条第一款(保密审查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第二十三条(外观设计不与在先设计和在先权利相冲突)、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说明书的要求)和第四款(权利要求的要求)。本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对外观设计照片的要求)、第三十三条(修改不得超出范围)或者第二十条第二款(对专有权的要求)、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分案不得超出原申请的范围)的规定,或者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未授予专利权的情况下)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先申请不重复授权的原则)的规定。
请求人未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陈述专利权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或者所陈述的理由不符合上述规定,或者在对行政专利权撤销请求作出决定之前请求无效宣告,或者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发送给专利权人,请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不得扩大原专利保护的范围;期满未答辩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