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鼓励外商投资设立R&D中心的若干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R&D中心的若干措施》。65438+10月18日,商务部、科技部召开政策吹风会,解读部分措施内容。
若干措施提出了支持科技创新、提高研发便利化、鼓励引进海外人才、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四个方面的16政策措施。
提出国外R&D中心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若干措施。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扩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有必要加大对外国投资者在华设立R&D中心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在构建发展新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这些措施都是帮助外国R&D中心在中国更好发展的实实在在的硬措施。”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表示,中国高度重视引进外资进行科技创新。国外R&D中心为我国引进国际前沿技术和高端人才、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做出了积极贡献,也有力推动了全球产业链创新链的快速发展。为了支持外国R&D中心在中国更好地发展,有必要出台更有针对性和更强有力的政策措施。
“支持科技创新”被放在四项举措的首位。提出支持外资R&D中心依法使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报告及相关数据的若干措施;鼓励和支持国外R&D中心承担国家科技任务,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政策制定是有针对性的。陈春江说,在政策制定和研究过程中,国外R&D中心提出了一些发展诉求,如提高外籍劳工的便利性、获得资金支持、有更多机会参与政府项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鉴于此,提出一些措施,允许团队申请工作许可和与工作相关的居留许可;推进海外人才跨境资金收付便利化;鼓励金融机构为外资R&D中心的科技创新和基础、前沿研究提供金融支持。
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副司长吴某表示,第一项措施是支持科技创新,这表明中国非常重视高层次R&D和创新活动的外国投资。科技部将进一步简化申报、审核等相关程序和材料,为国外R&D中心的设立和运营提供更加高效、准确的服务。支持外资R&D中心依法使用大型科学仪器、科学报告和相关数据,为外资R&D中心开展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提供有力支持。
陈某表示,多项措施有利于为外资R&D中心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有利于外资R&D中心更好地发挥全球创新资源配置的作用,有利于外资R&D中心释放产业升级的动力。
创新资源的有效配置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R&D中心的重要考虑因素。提出若干措施,积极吸引外国R&D中心的合格科技专家加入国家科技专家库和相关地方科技专家库;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相关工作制度;方便检疫审批;鼓励海外人才申报职称。
外国R&D中心在推动产业升级方面发挥了明显的作用。吴家喜说,2012年至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外商投资工业企业R&D投资由17636亿元增加到3377.4亿元,增长91.5%;有效发明专利由6.8万件增加到241,000件。
据介绍,下一步,中国将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支持国外R&D中心的发展。鼓励和引导更多外资R&D中心在京、沪、粤港澳大湾区、成渝、武汉、Xi等创新区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