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第三人的专利问题
除非卖家在销售的时候能证明自己有正规的进货渠道,也就是你能从卖家那里追查到侵权的生产者,否则卖家也要承担侵权赔偿。
专利中不存在善意第三方这种东西。如果销售者能够提供相应正规进货渠道的信息,也认定为专利侵权,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只是按照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承担销售侵权的赔偿。在权利人已经告知的情况下,销售者继续侵权的,自告知之日起承担侵权责任。
就你说的,既然找不到侵权人,我估计卖家根本不是从正规进货渠道进货的,也没有相应的手续,所以你可以直接要求卖家承担侵权责任,你就当原告,直接起诉卖家。如果销售者承担责任后觉得自己没有责任,责任在生产方,销售者可以自己向生产侵权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