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首席品牌运营官”与广州推进品牌建设的四大行动

7月26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品牌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建设广州品牌建设质量强市”为主题,实施“品牌塑造、品牌培育、品牌保护、品牌提升”四大行动,不断提升“广州品牌”的创新力和影响力。据介绍,《方案》实施品牌树标识行动,倡导企业实施“首席品牌运营官”制度,推动企业品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政府质量奖的鼓励和引导,树立一批优秀品牌,建设一批品牌示范。比如,以化妆品等优势产业为突破口,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深入实施标准“领跑者”计划,支持研发成果和专利向技术标准转化,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对接,以标准推动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示范创建。《方案》明确,进一步实施品牌培育行动,夯实品牌建设基础,因地制宜培育一批区域特色品牌,打造“食在广州”城市品牌,打造“国际美丽湾”金字招牌。广州将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努力打造广州制造、服务、医疗、购物、文化等领域的领军品牌、知名消费品牌、新科技品牌、网络人气品牌、焕发新活力的老字号品牌和知名商标品牌。同时,建立区域品牌阶梯培育库,引导商标企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积极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打造区域特色品牌。推动预制蔬菜产业标准化、安全化、高质量发展,推进粤菜生产标准化、科学化、程序化,打造“食在广州”的城市品牌,打造一批与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顶级美食地标。此外,力争到2035年,将广州建设成为集总部经济、R&D、智能制造、市场营销、文化传播为一体的全球化妆品制造中心和消费中心。《方案》提出,广州将持续实施品牌保护行动,全力净化品牌发展环境,推进公共资源商标品牌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向品牌价值转化。比如,结合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守质量安全底线,营造良好的品牌发展环境。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还明确实施品牌提升行动。通过举办“质量品牌100强推介暨专家访谈”、“优秀质量行动成果发布”、“质量月”等系列活动,制作出版广州品牌专用标识和宣传册,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全方位、多渠道展示广州质量品牌建设成果,帮助广州品牌更快发展,让“广州品牌”更加响亮。文/广州日报新华城记者:何通讯员刘明广州日报新华城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