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滞纳金包括哪些科目?
年费,在某些国家称为维持费或续期费,是专利权人为了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而必须承担的义务。要求专利权人按时缴纳年费,一方面是因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后仍为专利权人提供服务,专利权人应当缴纳相关费用;另一方面,年费可以作为经济杠杆,促使专利权人放弃没有经济价值的专利,供公众免费使用。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起缴纳年费。专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之日起6个月内缴纳,并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按超过规定缴费时间每1个月加收当年全年全额费用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之日起终止。
一般来说,每年的专利费借记管理费——专利滞纳金贷记库存现金;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增加滞纳金。
专利年费滞纳金的计算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被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可以自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缴纳滞纳金。逾期费超过规定期限但不满一个月的,不缴纳逾期费。逾期费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的,支付按照以下计算方法计算的相应金额的逾期费:
(1)期限超过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整月)的,缴费金额为全年全额费用的5%;
(2)期限超过二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费金额为全年费用的10%;
(3)期限超过三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费金额为年费全额的15%;
(四)期限超过四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费金额为全年费用的20%;
(五)期限超过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金额为全年费用的25%。
在六个月的逾期期内,第一次缴费不足,再次逾期缴费的,滞纳金的金额为再次逾期缴费时超过规定月份相应百分比的全额年费。因年费和/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不足导致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交年费外,还应补交或补足全额年费的25%。
好了,以上关于专利年费滞纳金的问题已经为大家全面梳理好了。专利年费滞纳金包括哪些科目?一般来说,专利年费滞纳金从管理费中借记,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同时要记住,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罚款的,在汇算清缴时要按规定调整增加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