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的基本分类
1,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可以制造的各种新产品,包括具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和气体。所谓方法,是指加工原料,制作各种产品的方法。发明专利不要求是经过实践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可以是一个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也可以是一个想法,具有工业应用的可能性。但是,这种技术方案或思路不能和单纯的提出一个课题或想法混为一谈,因为单纯的课题或想法不具备工业应用的可能性。
2.实用新型专利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与发明一样,本实用新型保护的是一种技术方案。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比较有限,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没有固定形状的方法和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低于发明。大部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相对简单和改进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之为小发明。
3.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图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明显不同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侧重于设计者对一件产品的外观所作的艺术和审美创造,但这种艺术创造不是简单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工业应用的实用性。本质上,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艺术创意,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创意;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都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是让产品的外形美观,后者的目的是让有外形的产品解决一个技术问题。比如一把伞的形状、图案、颜色都相当漂亮,就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简单合理,能节省材料,功能耐用,就应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