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出商标异议?

提出商标异议的方法: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不予注册,异议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扩展数据:

提出商标异议的具体流程:

(1).委托商标代理:先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上被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异议文件准备: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撰写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最后由商标代理机构代表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

准备异议申请:包括异议申请、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

在编码窗口中输入收据条形码。

在付款窗口支付异议费。

(3)通过邮件处理:

准备异议申请书: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到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