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药和专利药有什么区别?

专利药确实存在。最初,药物在中国没有专利。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为了跟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步伐,我国开始对药品知识产权进行专利授权,但一开始只是对生产工艺进行专利授权。后来全面授予药品专利,包括发明和设计,内容也扩展到了处方、工艺、名称等等。进口药有专利药,国产药专利药也在逐渐增加。

品牌药其实是不存在的。国内还没有机构给过一个药品品牌荣誉。广告做多了,企业出名了,就会有“品牌”和品牌效应,这只是大众的一种理解。

两者的区别:

第一,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

专利申请依据的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专利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审查指南,而新药注册依据的是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发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第二,制度的目的和功能不同。

专利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刺激新药的开发,不仅可以收回研发投入,还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从而提高其开发新药的积极性。

实施药物临床试验审批和生产注册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新药开发,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健康。通过将注册新药的临床试验数据保密6年

期,可以保证临床试验的巨额投入不被他人无偿使用;给予新药不超过5年的安全试验期,可以保证人体用药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

第三,保护的对象和条件不同

医药专利的保护对象主要是医药领域的新发明,即技术创新,包括新开发的原料药,即活性成分、新的药物制剂或化合物、新的制剂工艺或其改进。其中,最重要的授权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药注册保护的对象是未在中国上市销售的药品。

第四,保障的期限和手段不同。

根据现行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监控这种新药的安全性。新药监测期根据现有安全性研究资料和国内外研究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新药批准生产之日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