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如下: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或者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1.采购人编制计划,提交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

2.采购办公室向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研,与采购方确认采购项目后,准备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的投标;

7.在公告或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8.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9、根据评标原则和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监督管理合同的履行,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糊不清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有标底的,应当参照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