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瞪羚企业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一)在我省依法设立并经营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3年及以上,且不超过10年(含)。
(2)国家和我省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经济和新兴产业、“5+1”、“10+3”等领域的企业。
(3)烟草、铁路、汽车、矿产资源、公共服务、房地产、基础设施、银行等垄断行业,大型央企、外企的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不在申报范围。
2.确定瞪羚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申报企业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和管理团队,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违法记录和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以企业的成长性作为评选的基本指标,重点关注企业的创新能力指标。
在满足《四川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相应要求的基础上,申报企业成长性指标和创新能力指标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1.企业最近一年总收入应达到2000万元以上,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和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2.最近一年总收入654.38+0亿元至5亿元(不含)的企业,最近三年总收入和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654.38+0.5%;
3.最近一年总收入在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最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和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
(2)
企业近三年平均R&D投资强度(三年R&D总投资/三年总收入)不低于5%,每年应投入R&D费用,近三年至少有一年投入654.38+0万元以上。
(3)
企业近三年取得相关行业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两项以上发明专利授权或六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6项以上软件著作权或者2项以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3 .国家批准(鉴定、登记)的农作物和畜禽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2个以上。
4.同时要求装备制造、先进材料、能源化工、医药工业等领域企业三年内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等专利数量应占专利总数的三分之二。
(4)
1.具有颠覆性创新、爆发式增长、竞争优势突出、资本市场有融资支持的企业;
2.在行业关键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突破和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
3.在创新创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赋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将被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