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一是因为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中,在确定交换资产成本的计量基础和交换产生的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原则时,需要判断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即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二,解释

1.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根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能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特殊的非经常性交易。其确认的重要条件之一是交易所具有商业实质。

3.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标准之一,是交换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与被交换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上存在显著差异。判断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以下情况:

(1)未来现金流的风险和金额是一样的,只是时间不同。比如企业用一批存货换一台设备,由于存货的流动性强,可以在短时间内产生现金流,而作为固定资产的设备会在较长时间内给企业带来现金流,假设两者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风险和总额相同, 但两者产生现金流量的时间跨度差异较大,可以判断上述存货和固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差异显著,因此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2)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和金额相同,但风险不同。例如,企业A将其用于经营和出租的公寓楼与企业B也用于经营和出租的公寓楼进行交换。两栋公寓楼的租期和每期租金总额相同,但企业A将其出租给一家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该企业出租公寓给其单身员工使用),企业B的客户均为单身租户。相比较而言,企业A获得租金的风险较小,而企业B因为出租给散户,所以依赖于获得租金。因此,两栋公寓楼现金流流入的风险或不确定性存在明显差异,两栋公寓楼的未来现金流明显不同,可以判断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本质。

(3)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和时间相同,但金额不同。例如,一个企业用一项商标权交换另一个企业的一项专利技术,预计两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相同,在使用寿命内预计给企业带来的现金流量总额相同,但该专利技术是新开发的,预计初期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将明显少于后期, 而企业所拥有的商标每年产生的现金流量是相对平衡的,因此两家公司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明显不同,因此上述商标权和专利技术的未来现金流量显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