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同原则的统一化的努力
有许多努力正在尝试将等同原则统一化。
例如,在1991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颁布的补充巴黎公约的“基本建议”的第21条第2款写到:
“(a) (...) 权利要求不应只覆盖权利要求中有的元素,而应包括等同物。
(b) 元素(“等同元素”),在被控侵权的时候,如果就权利要求中的发明而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则通常应该被认为是权利要求中某一元素的等同物:
(i) 该等同元素以本质上相同的方式执行本质上相同的功能,并产生本质上相同的结果,或者
(ii) 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通过使用等同元素来达到与权利要求中表达的元素相同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在2007年12月13日生效的《欧洲专利公约2000年修订案》(简称《EPC2000》)中,包括了用于在不同的成员国中将解释权利要求的统一性提升到国家层面的“欧洲专利公约第69条的解释协定”的修订版。 该修订文本写到:
为了决定一个欧洲专利的保护范围,应该考虑任何等同于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元素的元素。
然而,在该协定中并没有“等同物”的定义。因此也预计,这个缺少的定义将不会对达到预期的统一解释产生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