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有什么区别?

第一,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我国专利法要求其与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发明强调“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只提到“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然,发明比实用新型更具创造性。第二,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的范围小。由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方法发明或者改进发明。只是在产品发明上,也可以是固定的产品发明,也可以是非固定的产品发明。而且,除专利法另有规定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范围要窄得多,仅限于产品的形状、组成或者组合所提出的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这样,各种制造方法都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不可能对与形状、结构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生产实用新型。因此,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的范围要窄得多,仅局限于与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组合有关的创新性设计。三。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短。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要比发明专利短得多。这是因为一般来说,实用新型创造的过程比发明创造简单易行,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因此,法律对其保护期的规定也相应较短。4.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流程比发明专利简单。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不予进行实质审查,可以予以公告,通知申请人,并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对于发明专利来说,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审查的程序和时间比实用新型复杂得多,时间也长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