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
法律分析: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为使用其他经济单位所拥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或类似的专有权而支付的费用。它是作为财产性收入的一种支付,不属于商品经营的支付。使用其他单位专有资产发生的费用,只能用使用该资产取得的财产性收入弥补。但是,制造专利产品、专利方法或使用商标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技术或管理服务,因此应记为产品的生产费用。专有权的使用是有限制的,企业应当在专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使用这些经济权利。如果超出范围和时限,用户将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活动,依照法定条件需要经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和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三)提供公共服务并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需要确定具有特殊声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资格和资质;(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审批的;(五)设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等。,这需要确定主体资格;(六)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需要采用格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的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含有与行政许可申请无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申请人依法应当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申请行政许可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设定行政许可的,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