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第一申请人是谁?
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在不同日期申请专利的,以申请日的先后顺序判断第一申请人。对于同日申请的,专利法实施细则还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同日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接到专利局通知后,通过协商确定有权提出申请的人。”专利局只授予通过协商确定的人专利权。如果协商意见不一致,或者一方拒绝协商,专利局将不授予双方专利权。一般来说,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一项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属于他们。或者一个人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他给予其他申请人必要的补偿和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