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和奖励的通知
研究生科研成果的登记和奖励,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内进行统计和初审,研究生院进行评审、校批和奖励。
第二,登记的结果
(1)注册人员的范围
所有取得重庆工商大学学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在国内就读的)。
(2)登记结果的类型
科研成果登记应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普通期刊和增刊)、出版的学术专著、获得的授权专利、研究生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奖励等。
注:科研成果排名不靠前的研究生也要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注册。
(三)实现的时限
应在5月1,2065438至5月1,2017期间获取注册结果。那些不是在这个时间段内做出的成果也可以重新注册,但不能作为本年度成就奖的类别。
(四)成果登记和审核方法
所有成果必须由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mis/),科研成果信息必须在2065438年5月12日前在系统中录入并校对,提交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审核。同时将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
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应及时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研究生提交的信息和科研成果原件进行审核确认。
第三,成就奖励
成就奖的类别
1.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办法》(重工商大学[2014]3号),学校只奖励符合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人为重庆工商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获奖者将根据合作R&D人员的实际贡献合理分配奖金。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工商大学实施服务科研创新新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重工商[2065 438]106号)文件规定,作为第一作者的研究生和作为通讯作者的导师的成果,经协商后报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核实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奖金由研究生院负责发放,导师奖金由社科部和科技部负责发放。
2.奖励结果要在5月1,2065438到5月1,2017之间取得。
(二)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发放。
1.拟授予的科研成果由研究生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和校对。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
2.研究生自行查询成绩和奖励金额,填写《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于5月15日前连同原成果一并提交研究生秘书处。研究生本人是第一作者,导师是交流作者的成果。此外,还需要填写并上交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签署的论文获奖申报及获奖分配表。
3、研究生秘书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和原始成果进行审核。2017年5月19日前,连同原成果、《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汇总汇总表》和本单位导师与研究生共同签署的论文获奖申报及获奖分配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纸质版1份,电子版65438份)。
4、研究生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社科处、科技处)对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和界定。
5、学校研究生科研成果奖领导小组审定获奖名单,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公示。
6.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科研成果奖金按学校财务规定发放(由财务部门直接发放到研究生银行账户)。
(3)纪律要求
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相关事项说明
1.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办法》(重工商发[2065 438+04]3号)及学校社科部、科技处相关规定,奖励标准为3000元/分钟。
2.MBA学生的奖励标准由MBA教育中心确定,奖励金额由MBA教育中心自行分配。
联系人:董成婷
电话:62768482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签署的论文奖励申报表和奖金分配表。
3、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4.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奖励申报模块的主要操作说明。
原地址:/info/1078/35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