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无形资产的成本不包括研发支出?
2001年,财政部发布了《无形资产具体准则》,改变了以往将R&D支出资本化的做法,规定自行研究成功申请专利的无形资产成本只包括申请时发生的注册费、咨询费、律师费等费用,不包括R&D费用。这一规定的缺点是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真实。但避免了以前年度累计的R&D费用转入无形资产时冲减本年管理费用导致的虚增利润,也就是说,虽然成本不真实,但利润是真实的,而以前的做法正好相反,成本真实,当年利润虚增(不真实)。例如,某公司从2000年开始每年在R&D投资100万元,并于2005年底申请专利成功。
借:管理费
1亿
贷款:银行存款等。
65,438+0,000,000元2005年专利申请成功后,原做法应将以前五年已计入管理费用的R&D费用转入无形资产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5050万
贷款:管理费
五千万
贷款:银行存款
50万的成本是真的,但是2005年的利润因为管理费用的减少增加了5000万。新准则是只将注册费、咨询费、律师费等费用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50万
贷款:银行存款
50万元无形资产成本不包括R&D费用,这无疑是不真实的,但2005年的利润不会虚增,利润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原会计制度和新准则的规定各有利弊,但新准则更强调利润的真实性。为了防止企业借此调整利润,新准则选择偏好不切实际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