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是什么时候计算的?

缴纳专利申请费的时间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撤回专利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5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