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的《长恨歌》

被赋予永久的遗憾

我已经九岁了。过去七八十年,从农村到城市;从国内到国外;从小学、中学、大学到国外研究院;从“立志学”到超越“不从心逾矩”,有曲折,有坎坷,不仅走过阳关大道,也走过独木桥;经历了很多,不仅仅是在“疑神疑鬼无路可退”之后,更是在看到“又一个前途光明的村庄”之后。对于齐飞来说,喜悦和悲伤相伴而生,失望和希望并存。要说遗憾,到处都有。要选择最深最真最刻骨铭心的遗憾,也就是永久的遗憾,也是触手可及,因为它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我的心。

我永远的遗憾是:我不应该离开我的家乡和我的母亲。

我出生在鲁西北一个极其贫困的农村。我们家是穷人中的穷人,真的可以说没有穷的地方。十年浩劫期间,我跳出来反对乖张却火爆的北大“老佛爷”,被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决心赶紧除掉。受她指挥的Wannabe,曾两次跳到我老家,想把我“打”成地主。他们作为一个恶毒的老师的傲慢并没有吓到我的父母。小时候有个伙伴指着他们的鼻子大声说:“如果让全官村投诉,季羡林家是第一个!”

这句话并不夸张,是实话实说。爷爷奶奶去世早,留下父亲等三个兄弟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最小的叔叔给了别人。父亲和舅舅饿得不行,只好去别人的枣林里捡掉在地上的干枣充饥。这当然不是长久之计。最后两兄弟被迫背井离乡,去济南谋生。这个时候他们才十几二十岁。在一个没有朋友的大城市,九叔在济南安家肯定是历尽艰辛。于是父亲回了老家,说自己是农民,但是没有地可耕。它一定经历了很多磨难。舅姥爷有时从济南寄钱回家,他父亲就住在那里。不知怎么的,我找到了(念若馨)一个媳妇,就是我妈。我妈娘家姓赵,家里跟我们一样穷,不然也不会结婚。她家里没有食物,所以她没有钱也没有闲暇去上学。所以我妈一个字都不认识,活了一辈子连名字都没有。她家在另一个村,离我们村五里地,这是我妈这辈子走的最远的一段路。

北大那一个“老佛爷”给“斗”成了“地主”,就是我生在这样的家庭,有这样的母亲。

后来听说我们家确实“富”了一段时间。大概是清末民初的时候,九叔用口袋里剩下的最后五毛钱,买了湖北水灾彩票的十分之一,中了奖。兄弟俩商量着要“富贵还乡”,回家扬眉吐气。于是他把钱运回家,九叔还留在城里,父亲为村子做打算。他买了砖和瓦,以可笑的价格盖了一栋房子。以荒谬的价格买了一块带井的田地。当时我很激动,真的很自豪。可惜好景不长,父亲用荒诞离奇的方式,江招待了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一瞬间,建好的瓦房被拆了去卖砖瓦。有井的油田也换了主人。整个家庭又回到了原来的状况。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在这样的情况下诞生在这个世界上。

当然,我母亲亲身经历了这一巨变。可惜我跟我妈住的时候,我才几岁。告诉我,我也不明白。所以,我们家这次突然起起落落,就像昙花一现,我还没有完全搞明白。这个谜恐怕会成为永远的谜。

反正我们家又回到了以前的贫困状态。后来据说我们家当时只有半亩地。不知道这半亩地是怎么来的。一家三口住在这片半英亩的土地上。城里的舅爷当然会给一些帮助,但是像鄂中洪水奖这种事情,一辈子也不稀罕一次,舅爷也没多少钱帮他哥。

我在家怎么生活?我太小了,说不清楚。反正我吃的很差,这我知道。按照当时的标准,吃“白”(指小麦粉)最高,其次是吃小米粉或棍面饼,最后一次吃红高粱饼,颜色是红色的,像猪肝。“白”和我们家没关系。“黄”(小米粉或蛋糕的颜色是黄色)和我们的缘分不大。只有“红色”的人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彼此身上。这个“红”又苦又涩,真的很难下咽。但是如果我不吃,我就饿了。我真的有点红。

但是,孩子也有自己的方式。我爷爷的表姐是举人,他老婆我叫她奶奶。他们的分支很富有,有土地。举人虽然死了,但是家境还是很好的。我的曾祖母还活着。她自己的孙子死得早,所以她把所有的爱都献给了我。她是整个官村为数不多的能吃“白”的人。她不仅自己吃,每天还会留出半个或四分之一个白面馍馍给我。我每天早上醒来,马上跳下炕,往村里跑。我们家住在村子外面。我跑到奶奶身边喊:“奶奶!””她立刻笑得合不拢嘴,把手放回胖袖子里,从兜里掏出一个小馍馍递给我。这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刻。

另外,偶尔还能吃到一点“白”,是自己劳动买的。到了夏收小麦的季节,我们家根本就没什么收成。住在街对面的阿姨和宁阿姨——他们家也够穷的——带着我去我们村或者其他村有钱人的地里“捡麦”。所谓“捡麦”,就是别的长工割了麦,总会剩下一点麦穗。这些都不值得捡,所以我们穷人来“捡”。因为永远不会剩下多少,我们半天只捡半筐;然而,对于我们来说,这已经是一笔财富了。我姑姑和阿姨肯定对我特别照顾。一个四五岁或者五六岁的孩子,一个夏天能捡十斤八斤的麦子。这些都是我妈擦掉的。为了奖励我,麦季过后,妈妈会把小麦磨成面粉,蒸成馒头,或者糊成白面饼,满足我的食欲。所以我吃饱了。

我记得有一年,我在摘麦子的时候表现可能有点“超常”。中秋节那天——农民称之为“八月十五”——我妈从什么地方弄来一些月饼,掰了一块给我,我就蹲在一块石头旁边吃。那时候对我来说,月饼真的是很奇妙的东西,龙肝凤髓都很难比。我很少吃一次。我没注意我妈是不是在吃饭。现在回想起来,她一口都没吃。不仅是月饼,还有其他“白”的,我妈从来没尝过的,都留着给我吃。她可能一辈子都在吃红高粱糕。荒年连这个都吃不上,只能吃野菜。

至于肉,吃的记忆好像是空白的。我妈家隔壁是卖水煮牛肉的作坊,为农民辛苦了一辈子。等他们老了,不能再种田了,几个农民就以极低的价格买下来,用极其野蛮的方式杀了,把肉煮了卖了。老牛肉很难煮,真的没有办法。农民在肉锅里撒尿,所以肉烂了。农民心好。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告诉邻居:“今天不要买肉!”我妈妈家很穷。虽然很爱孙子,但是只能用土锅,花几块钱赚钱,放一罐牛肉汤。聊胜于无。记得有一次,罐子里多了一个牛肚,成了我的专利。我不忍心一下子吃完,就用生锈的小铁刀一块一块地切,慢慢地吃。这块牛肚真的可以和月饼相提并论。

“白”,月饼和牛肚都很少见。“黄色”怎么样?“黄”也很少见。不过,我虽然才几岁,却想出了一个办法。春天、夏天和秋天,村子外面的草和庄稼都在生长。我会在村外割草,或者在别人的高粱地里砍高粱叶。劈高粱叶子不仅被地主禁止,而且受到欢迎;因为裂叶的时候可以改善通风,高粱可以长得更好,谷粒可以打得更多。草和高粱叶子是给牛吃的。我们家穷,没养过牛。我二叔家有地,经常养两头大牛。我的草和高粱叶子是给他们的。每当我这个带着不到三块豆腐干的孩子,背着一大捆草或者高粱叶子走进二叔家的大门,我都觉得有安全感,不怕。如果我把草留在牛棚里,我总会得到一顿“黄”饭,不会被二姨“卷”起来(在我们当地方言里,就是“骂”的意思)。说到过年,我心里觉得这一年来,我在喂牛方面大有作为,有勇气去二叔家吃黄面饼。黄面饼是用黄小麦和枣蒸的。虽然它的颜色是黄色,但它的等级在“白色”之上。因为一年只有过年的时候吃一次,稀缺性是最贵的东西,所以黄粉饼比较贵。

我上面说的都是关于食物的。为什么一谈到你妈妈就谈到食物?原因并不复杂。第一,作为一个孩子,我很容易在意自己吃了什么;第二,我上面说的好吃的几乎都和我妈没关系。除了“黄色”,她与其他任何东西都无关。我只和她在一起呆到6岁,然后短时间回了两次家。现在回想起来,连我妈的脸都模糊了,没有一个清晰的轮廓。特别是我觉得很难也很容易理解: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来妈妈的笑容。她这辈子好像从来没有笑过。她家穷,儿子远。她受了很多苦。笑容从何而来?有一次回家,听对面的宁阿姨跟我说:“你妈妈常说:‘早知道我就不让他走了!’”“短短的一句话里包含了多少辛酸和悲伤!母亲不知多少个日日夜夜,望着远方,盼着儿子归来!然而,这个儿子,直到他的母亲离开这个世界,才一去不返。

对于这种情况,我一开始很迷茫,没有深入了解。到了高中,大了几岁,渐渐明白了。但是,依赖别人,经济无法独立,也没有野心。为什么不能实现?我暗暗下定决心,立下誓言:一旦大学毕业,我就找一份工作,马上迎娶妈妈;然而,还没等我大学毕业,妈妈就离开了我,永远永远。古人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儿子想养,不想亲。”这正是我应该说的。我不忍心想象母亲在弥留之际思念心爱的儿子;一想起来,心都要裂了,热泪盈眶。当我从北平赶回济南,又从济南赶回清平参加葬礼的时候,我看到了母亲的灵柩和简陋的房子。我真想撞上棺材,和我妈一起去地下。我后悔了。我真的很后悔。我不应该离开我妈妈。世界上无论什么名声、地位、幸福、荣誉,都比不上陪在妈妈身边,哪怕一个字都不认识,哪怕整天吃“红”。

这是我的“永久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