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科研人员在开展“双创”活动时,可以申请离岗创业。职称、年龄、学历、科技成果形式、获奖水平、获得专利等都不是限制离职后创业的条件。离职后申请创业的,应当经事业单位同意,期限不超过3年。到期后业务仍未实现盈利的,可申请延期1次,延期期限不超过3年。离岗创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离岗创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在同一机构申请创业的累计时限不超过6年。
(2)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业。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科研人员可以兼职创新,在职创业。兼职创新和在职创业人员继续享有参与职称评定、项目申报、岗位竞争、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的权利,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不受影响。通过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协商,科研人员在其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期间,可实行相对灵活的弹性工作时间。
(3)支持和鼓励机构派遣研究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机构可以派研究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被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和派出单位内部人事管理办法,享有与派出单位同类人员同等的权益,享有与派驻企业职工同等的领取报酬和奖金的权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