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专利申请不能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齐全,但内容不符合要求,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专利申请类别不属于专利范围,不使用中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专利申请文件,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没有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以及简要说明的;

(2)不使用中文;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6)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类别不清楚或难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