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范围和立案标准
(1)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
立案标准:走私总面额2000元以上或者币量200枚以上的假币。
(2)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立案标准:
1.实收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金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60%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金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30%以上;
2.注册资本实收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3.因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4.虽不符合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虚报注册资本被处罚两次及以上,也曾虚报注册资本;
向公司注册官行贿或注册后从事非法活动。
(3)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
立案标准: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和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2、虽达不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导致公司资不抵债或无法正常经营;
(二)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三)两次以上因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受到行政处罚,且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
(四)利用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刑法第160条)
立案标准:
1,发行金额1000万元以上;
2、伪造政府文件、有效证件或相关凭证、文件的;
3、投资者、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清退的;
4、利用非法集资进行非法活动的;
5.转移或者隐匿募集资金;
6.造成不良影响。
(5)提供虚假会计报告案(刑法第161条)
立案标准:
1.给股东或者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股票被取消上市资格或者被强制停牌。
(六)清算案件(刑法第162条)
立案标准:
(7)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案(刑法第162条)
立案标准:
1,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涉及金额50万元以上的;
2.为逃避依法查处,隐匿、销毁或者拒绝移交会计资料的。
(八)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件(刑法第163条)
立案标准: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9)公司、企业员工受贿(《刑法》第164条)
立案标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财物,个人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10)非法经营同类业务罪(刑法第165条)
立案标准: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经营自己的业务或者与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业务,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11)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刑法第166条)
立案标准:
1,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2.导致有关单位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不良影响。
(12)因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刑法第167条)
立案标准: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注册资本30%以上的;
2.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金融机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骗购或者逃汇国家外汇,数额达一百万美元以上的。
(1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渎职案件(刑法第168条)
立案标准:
1,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导致国有公司、企业停产、破产的;
3.造成不良影响。
(1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168条)
立案标准:
1,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导致国有公司、企业停产、破产的;
3.造成不良影响的;
(15)徇私枉法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刑法第169条)
立案标准:
1,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导致国有公司、企业停产、破产的;
3.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六)伪造货币案(刑法第170条)
立案标准:伪造货币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或者货币数量在200枚以上的。
(十七)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案(刑法第171条第1款)
立案标准:出售、购买假币或者明知是假币而运输,客户总数在4000元以上的。
(18)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并将假币兑换成货币案(刑法第171条第二款)
立案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兑换假币,总面积4000元以上或者币量400枚以上的。
(十九)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172条)
立案标准:明知是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的假币而持有、使用的。
(20)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立案标准:变造货币总面积2000元以上。
(2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刑法第174条第1款)
立案标准:
1,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
2.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
(22)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营业执照、批准文件案(刑法第174条第2款)。
立案标准: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
(二十三)高息借贷案件(刑法第175条)
立案标准:
1,个人高息放贷,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息放贷,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
3、虽达不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息放贷,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且高息放贷的。
(2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176条)
立案标准: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笔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笔以上;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
(25)伪造、变造金融票据案(刑法第177条)
立案标准:
1.伪造、变造面值一万元以上的金融票据;
2.伪造、变造金融票据十张以上的。
(二十六)伪造、变造国家证券案(刑法第178条第1款)
立案标准: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
(二十七)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8条第二款)
立案标准: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8)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9条)
立案标准:
1,发行金额50万元以上;
2.未及时清偿或清退的;
3.造成不良影响。
(二十九)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法》第180条)
立案标准:
1,内幕交易金额20万元以上;
2.多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
3.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
4.造成不良影响。
(30)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刑法》第65438条+081)
立案标准:
1,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
2.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
3.造成不良影响。
(31)欺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刑法第181条第二款)
立案标准:
1,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
2.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
3.造成不良影响。
(32)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案(刑法第182条)
立案标准:
1,非法获利数额在50万元以上;
2.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
3.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操纵交易价格;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两次以上受到行政处罚,也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33)向关联方非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186条第1款)
1.个人违法向关联方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违规向关联方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
(34)非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186条第2款)
立案标准:
1.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违规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十五)利用表外客户资金非法借贷案(刑法第187条)
立案标准:
1.个人利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该单位利用表外客户资金违规拆借和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余万元。
(36)非法发行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88条)
立案标准:
1.个人违规为他人开具金融票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违反规定为他人开具金融票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37)非法票据的承兑、付款和担保(刑法第189条)
立案标准:
1.个人承兑、支付、保证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单位承兑、支付、保证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8)逃汇案(刑法第190条)
立案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或者累计金额500万美元以上的。
(39)骗购外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
立案标准:骗购外汇,金额50万美元以上。
(40)洗钱案(刑法第191条)
立案标准:
1,提供资金账户;
2.协助将财产转换成现金或金融票据;
3.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协助向国外汇款;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非法所得及其性质和来源的。
(41)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
立案标准: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2)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
立案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43)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
立案标准:
1.个人实施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单位财务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4)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2款)
立案标准:
1.个人实施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单位财务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5)信用证诈骗案(刑法第195条)
立案标准: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单据、凭证;
2、使用无效信用证;
3.欺诈性信用证;
4.欺诈性信用证活动是通过其他方法进行的。
(46)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
立案标准: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无效信用卡,或者使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47)证券诈骗罪(刑法第197条)
立案标准: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48)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
立案标准: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49)偷税漏税(刑法第201条)
立案标准:
1,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偷税数额占各项税收应纳税总额10%以上;
2、虽未达到规定数额,但因偷税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且偷税漏税的。
(50)抗税案(刑法第202条)
立案标准:以暴力、威胁方法抗税。
(51)逃避追缴欠税案(刑法第203条)
立案标准:纳税人未缴纳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回未缴纳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52)骗取出口退税案(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1款)
立案标准:以虚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5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立案标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在一元以上或者骗取国家税款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54)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票案(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立案标准: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张以上或者发票面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
(55)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7条)
立案标准: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5张以上或者票面累计面额10万元以上。
(56)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1款)
立案标准: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万元以上或者累计票面金额10万元以上。
(57)非法制造或者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1款)。
立案标准:伪造、制造或者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伪造、变造的发票五十张以上的。
(58)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
立案标准:伪造、制造或者出售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伪造、未经授权的普通发票50张以上的。
(59)非法出售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
立案标准:非法出售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五十张以上。
(60)非法出售发票(刑法第209条第4款)
立案标准: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张以上。
(61)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213条)
立案标准: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本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药品商标供人使用的;
4、虽达不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且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造成不良影响。
(6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刑法第214条)
立案标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单个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六十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215条)
立案标准:
1.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2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违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以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4、采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
(六十四)假冒专利案(刑法第216条)
立案标准: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1,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
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虽达不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专利受到行政处罚两次以上,且假冒他人专利的;
4.造成不良影响。
(六十五)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219条)
立案标准:
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导致债权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十六)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刑法第221条)
立案标准: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2、虽达不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损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二)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十七)虚假广告案(刑法第222条)
立案标准:
1,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
2.给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虽达不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受到行政处罚两次以上,且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
4.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十八)串通投标案(刑法第223条)
立案标准: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以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向其他投标人、投标单位和其他投标活动参与者行贿;
3、虽达不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且串通投标的。
(69)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
立案标准: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的;
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
(70)非法经营案(刑法第225条)
违反国家规定,以租用国际专线、私设交换设备或者其他方式,擅自从事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及港澳台电信业务的营利性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出站业务金额百万元以上;
2.经营呼入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达不到上述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并从事非法经营外汇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对外贸易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或者商业单据而为他人从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通过中介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5000份报纸或者5000份期刊或者2000册图书或者500件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单位非法经营15000份报纸或者15000份期刊或者5000册图书或者1500件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非法经营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所得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七十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228条)
立案标准:
1,非法转让、倒卖五亩以上基本农田;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达不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不良影响。
(七十二)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文件案(刑法第229条第1款第2项)
立案标准:
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虽达不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且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3.造成不良影响。
(七十三)中介组织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
立案标准:
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造成不良影响。
(七十四)商标规避案(刑法第二百三十条)
立案标准:
1,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造成疫病、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3.造成不良影响。
(七十五)职务侵占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
立案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
(七十六)挪用资金案(刑法第272条第1款)
立案标准:
1,挪用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以上至三万元,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进行营利性活动的;
3、挪用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的,属于非法活动。
(七十七)挪用特定款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计划标准:
1,挪用特定款物价值5000元以上的;
2、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虽达不到上述标准,但给人民生产造成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