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有哪些解决方法?

法律主观性: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方式:1。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专利侵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有利于平息纠纷、化解矛盾。修改后的专利法第57条首次倡导这种解决方案。但专利侵权纠纷的协商解决方式不是请求处理或起诉,一般有协商、行政处理、司法解决和诉前临时措施等前置条件。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可以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直接处理侵权纠纷。2.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是实现专利保护的重要方式。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专利管理机关在处理侵权纠纷时,有权认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对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0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专利管理机关也可以对专利侵权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解。但损害赔偿是典型的民事救济方式,专利管理机关只能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解,而不能做出决定。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3.司法解决所谓专利纠纷的司法解决,是指为了有效制裁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给予权利人适当的救济,维护市场秩序,司法机关给予专利权人必要的司法救济。专利权受到非法侵犯时,专利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各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地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较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和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不能作为一审法院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4.诉前临时措施诉前临时措施是指在诉讼开始前,为制止正在实施或者将要实施的侵权行为而采取的措施。我国修改后的《专利法》第61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将要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处理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26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诉讼,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原告不服裁决,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