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尔特M1908手枪的专利。

FN1906手枪在欧洲和亚洲畅销的时候,在美国是没有的。反而是柯尔特M1908手枪卖的好。从1908到1948,柯尔特公司一共生产了465433。继“马牌陆子”之后,柯尔特M1908手枪也登陆旧中国,租界警察使用的M1908手枪在上海公安博物馆展出。

由于勃朗宁将自己的手枪生产权转让给了美国的柯尔特公司,该公司也生产了大量的勃朗宁手枪,被称为“柯尔特-勃朗宁”,而比利时生产的手枪也相应地被称为“FN-勃朗宁”。柯尔特的产品在袖子左侧标有公司名称,握把护板上方有“柯尔特”字样,护板和袖子左端印有“马上”图案;另一方面,比利时枪把上端是两个大写字母“FN”的组合,袖子左侧刻有两行字,上面一行是盖世太尔国家兵工厂的法文全称,下面一行是英文“Browing's Patent Depose”,表示Browning patent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