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土地房产无偿转让涉及哪些税?
1.营业税及附加费。《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视同销售不动产。”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无偿调拨房产时,要像销售房产一样缴纳5%的营业税,并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产权转移证明应当加盖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的贴花。包括财产所有权和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让文件,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和收入的转让,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不包括以继承或者赠与方式无偿转让不动产的。”因此,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不动产无偿转让,不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