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方式和特点是什么?

1.许可合同许可合同是指许可贸易的技术提供者与对方签订的,允许技术接受者有偿使用其知识产权或者专有技术的授权协议。根据授权程度的不同,有独占许可合同、独占许可合同、通用许可合同、可转让许可合同、交叉许可合同等。根据合同对象的不同,有专利许可合同、商标许可合同和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由于许可合同的类型不同,它们的合同条款和内容有相同的部分,但也有各自特殊的部分。各种许可合同的同性条款和内容如下:(l)合同名称和编号。合同名称应准确反映合同的内容、性质和特点。如“专利许可合同”。合同号是识别合同的特定符号,它反映了许可方的国家、被许可方的名称和部门以及签订的年份。(2)签订合同的时间和地点。签约时间是双方正式签约的日期,签约地点往往与签约时间有关。签订合同的时间和地点往往涉及合同的生效、法律的适用和税款的缴纳。(三)当事人的法定名称和地址。这是沟通不可或缺的,也是双方发生争议时,确定法院管辖权和适用法律的依据之一。(4)鉴于术语中常用“鉴于”一词,故名。它是一个叙述性条款,用来说明双方的背景、意图和目的,特别是说明许可方技术或权利的合法性以及被许可方的经验和接受技术的能力。(5)定义术语。为了使合同简洁明了,通常会定义以下词语:与合同标的有关的重要名词和术语;各国法律或实践中有不同理解或歧义的重要名词和术语;重要的技术术语;合同中多次出现的、需要简化的条款和术语。需要注意的是,已定义的术语和条款出现在同一合同条款中时,应具有安全一致的含义。(6)技术转让的内容和范围。这是整个合同的核心部分,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主要规定:具体的技术名称、规格、要求的性能和技术指标;转让的方式(包括合同产品的设计资料和生产技术资料的范围和内容),供方在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中的责任和义务,培训的具体次数和方式,技术服务的范围和待遇条件,要达到的目标,被许可方可以利用技术制造、销售和出口许可产品的领域;如何使用商标,等等。(7)技术改进和发展的交流。在合同期限内,供方和受方均可对最初转让的技术进行一些新的改进或开发。一般来说,改进和发展的技术的所有权应属于改进和发展的一方。双方应承担不断交换这种改进和发展的技术的义务。这种改进或发展的技术的交换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通常,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改进和发展的技术的条款称为“持续技术援助条款”,被许可方向许可方提供改进和发展的技术的条款称为费用互惠和交换期一致原则。(8)技术文件的交付。本条款包括技术文件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技术文件包装的要求,技术文件短损的补救措施,技术文件用词和技术参数的计量制度。(9)技术价格和支付。技术价格是指技术接受方为获得技术使用权而愿意支付的、供方能够接受的技术使用费的货币表示。与有形商品的定价不同,技术定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取决于多种要素,主要包括供方完成交换的直接成本;供应商的预期利润;技术的生命周期和技术的循环阶段;供应商提供的销售技术服务的数量;技术使用的目的和范围;供方对受方的授权程度,供方对技术的保证和受方的接受能力;技术供求情况;技术的经济效益;接受国的政治环境和产权保护等。技术价的支付方式也不同于有形货物,常见的有三种方式:一是一次性支付。即技术使用费、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一次性计算加总,总额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二是佣金支付。即技术实施后,根据合同产品的产量或销售量或逐年获得的利润,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技术价款。第三种是入门费加佣金支付。即合同生效或受方收到技术资料时,先支付约定的金额,然后逐年提成费用。(10)担保。这一条款主要是为了维护被许可人的利益,强化许可人的责任。它包括两个内容:权利保障和技术保障。权利保证主要是指许可方保证自己是所转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有权转让该技术,在合同规定的地域内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技术保证是指供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是安全实用的,能够生产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在保证条款中,主要规定了技术保证的内容。权利保障主要规定在查看条款和侵权条款中。(11)其他条款。除上述条款外,许可合同还包含“索赔、不可抗力、税费、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合同期限、文字和签名、合同附件等条款和内容。这些内容与一般商品买卖合同类似,此处不再赘述。各种许可合同的专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具体特点必须规定的条款。专利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包括专利条款、专利保留条款等。专利条款。该条款应明确转让的专利技术的法律地位,并列出专利号、专利申请国、申请时间和有效期限。如果是正在申请的专利,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未来如何随申请结果而变化,等等。专利保留条款。大多数国家规定专利权人必须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因此,一般应在合同中约定许可方有义务依法缴纳年费,以维持被转让专利的有效性;如果专利未缴纳年费,合同将被终止。在专利许可合同中,还应当有专利标记的使用、侵权和处理的条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主要包括:商标的内容和特点,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接受方使用商标的形式;商标标识的管理;关于产品质量监督等。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的专用条款主要包括:初始保密协议、保密条款和验收条款。初始保密协议主要是双方在技术谈判中达成的保密协议,保证在技术贸易合同未达成的情况下,受方有义务在一定期限内对从供方获得的所有技术秘密保密。保密条款是双方达成的交易订购合同中关于保密责任和措施的规定。检查和验收条款。技术贸易的“交付”过程实际上是供方向受方转让和传授技术知识、经验和技能的过程。除了移交技术资料,更重要的是以言传身教的形式‘交付’给接受方。”“发货”完毕?交付的“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在技术贸易中,这些问题只能通过审查合同产品来解决。因此,在检查验收条款中,必须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产品型号、规格和数量,检查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次数,检查验收的地点和时间,关键专用试验仪器设备的配备,双方参加检查验收人员的安排和责任,检查费用的负担,检查结果的处理,检查不合格的责任归属,经济和法律责任的归属。二、技术服务和咨询台同样的技术服务和咨询也是国际技术贸易实践中常见的技术贸易方式。由于其内容、范围和形式的广泛性,其合同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但一般来说,技术服务和咨询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的标的物。主要说明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最终要解决的问题或要达到的技术要求。(2)服务的要求和形式。该条款应明确受托方派遣技术人员的数量、级别、资格、工作进度、工作地点和待遇条件,委托方接受培训人员的数量、资格、培训时间、地点、方式和待遇条件,受托方提供信息或报告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成技术服务和咨询的期限。(3)双方的责任。委托方应如实介绍情况,并为服务方进行实地调查提供便利;按要求支付技术服务咨询费;按时接受对方的工作。服务方应尽力为对方服务;及时提交报告;及时回答对方提出的问题;为对方保守秘密,等等。(四)咨询报告的受理和处理。如果是咨询服务,服务方应在咨询报告期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提供咨询报告,双方召开答辩会,服务方应对委托方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解答。如果发现报告中有数据错误或其他问题,应规定改正的期限,并确定验收报告的最终期限。(五)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