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司法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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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南路52号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长远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处和在我市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承办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指导“两劳”释放和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法律服务工作。
(六)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负责仲裁机构和人员年度注册的初审。
(七)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政策法规和法学理论研究;负责地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审查和备案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复议、应诉、行政处罚和国家赔偿工作;参与地方立法活动和行政执法监督。
(八)领导和管理劳动教养工作。
(九)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工作和装备建设;监督管理市劳教中心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审计工作。
(十)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直属单位和劳教所的领导班子;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和公证员、律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十一)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148”法律服务的协调和指挥。
(十三)指导和管理法制教育工作;负责新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资格审查;参与组织全市国家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
(十四)管理徐州市法学会、徐州市律师协会、徐州市公证员协会、徐州市基层律师协会、徐州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徐州市司法行政协会。
(十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徐州市司法局批复政法专项方案88个(含纪检监察方案)。
领导职数为:局长1,副局长4,纪检组长1;副主任(主任)34名,其中主任12名(其中监察室主任1名,公证处主任1名,法律援助中心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