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文章可以作为申请专利的法律证据吗?
1.可以申请,但是授权前景堪忧。即使以后授权涉及纠纷,也很可能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申请内容的。
因为你在网站或报纸上发表了一个理论或原理,据我所知,这应该是你发明的本质,而你没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发表,所以是公开的,失去了新颖性。
2.因为你没有这个专利权,所以你没有权利享受这个产品的利润分配,而且你已经在网站上公开了,这是对公众的贡献,每个人都可以使用。
你没有专利权,所以你不能起诉。
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宣布和你的发明一样的专利无效,前提是你的发表日期在专利权人的申请日之前,但在经济上对你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