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自己的书画原作应该缴纳哪一项个人所得税?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拍卖作者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取得的所得,以转让额减除800元(转让所得不足4000元)或20%(转让所得超过4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是拍卖上述文字作品原件、复印件以外的其他财产,以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私有财产是指字画、瓷器、玉器、珠宝、邮品、钱币、古籍、古董、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一切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