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该如何为研究项目申请专利?

专利权并不随着发明创造的完成而自动产生。申请人需要按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才能授予专利权。如果申请人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无论发明创造多么重要,也不能授予专利权。由此可见申请专利保护对于我们科研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谁拥有专利权,谁就掌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既然专利对我们的科研如此重要,那么企业应该如何为科研项目申请专利呢?现在请跟我一起揭开专利的神秘面纱!

中国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是一种知识产权,不同于有形财产权。它具有排他性、时效性和地域限制。排他性限制是指只有专利权人才能享有在一定区域内制造、使用和销售同一发明的权利,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制造、使用和销售,否则就是侵权。时间限制是指专利权只在一定时间内有效。期满后,专利权不复存在,其保护的发明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专利法规定了专利权的有效期,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地域限制是指一国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法律的有效管辖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法律约束力。各国授予的专利权是相互独立的。

专利申请能否成功授权取决于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在中国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被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记载于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发明可以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对专利有了基本的了解之后,我们来看看如何申请专利。专利申请文件一般包括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和附图等。其中,专利请求书是申请人向专利局表示希望请求授予专利权的文件,通常由专利局打印成固定格式,由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专利权利要求是用于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专利申请的标的物是否属于可专利性的范围,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有可专利性所必需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他人的行为将来是否侵犯专利权,取决于专利权利要求的内容或者其他直接相关的内容。因此,权利要求是发明和实用新型文件最重要的部分。

让我们把重点放在专利说明书的写作上。说明书用于详细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具体内容,主要起到向公众披露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的作用。除发明名称外,说明书通常包括以下五个部分: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发明名称应当清楚、全面地反映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类型,可以根据技术性质或者用途进行命名。技术领域是指要求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是指专利直接所属或者直接适用的特定技术领域。在背景技术中,专利申请人应当尽自己所知,陈述与本专利最相关并且有助于理解、检索和审查其发明创造的现有技术的发展情况,阐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存在的技术问题和技术难点,引用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对比文件,特别是专利文件,客观地指出现有技术的缺点和不足。并且最好将其与已知技术进行对比,使具有本专业知识的普通技术人员一眼就能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功能。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内容是指本专利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该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本专利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所谓有益效果,顾名思义,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带来的优点或者优势以及使用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能获得的利益。具体而言,本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表明本专利所要完成的全部任务或目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另一项内容是技术方案,是说明书的核心部分,是申请人解决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或者实现专利目标所采用的技术手段的集合。

如果规范中有图纸,规范文本应包括每张图纸的简要说明。说明书中的附图是对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最直观的描述,其作用是用图形对说明书的文字部分的描述进行补充,以便更清楚、完整地公开专利内容。说明书的最后是具体实施,详细描述了实现本专利的优选方式,并应在适当的情况下举例说明,以清楚地解释本专利是如何解决技术问题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列举具体实施例的目的是为了详细阐述本发明,本发明的范围不限于此。

在了解了如何写专利之后,大部分人可能还是很困惑。专利权利要求写得太窄,怕技术方案得不到充分保护,写得太宽,怕得不到权利。这个度怎么把握?理论上,独立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越少,专利保护的范围就越广。但是,独立权利要求必须记载发明的所有特征,构成发明的特征不能有任何遗漏。如果缺少一个特征,该发明就不完整,这样的专利将来可能被宣告无效,或者仅根据实施例的描述,保护范围可能变窄。专利申请文件的模糊描述会产生较大的技术范围,或者可能没有完全公开。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利要求很难得到说明书的充分支持,这样的专利将来也可能被宣告无效。专利保护是以充分公开发明为代价的。发明者必须注意“足够”这个词。一个充分的定义是,发明人将说明书编写到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实现的程度。如果说明书写的很详细,会有很多技术细节。如果将这些技术细节作为技术特征写在专利权利要求中,显然是不合适的,会出现保护范围非常狭窄的权利要求。发明人要学习的关键技术是:必须掌握区分技术细节和技术特征的方法,对技术方案和权利要求非常熟练,准确捕捉发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