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结算怎么做?

最终结算程序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以财务报表为依据,自行进行纳税调整,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纳税调整项目、减免税项目、合营企业利润分享、股息所得税申报表等。),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外,还应当附送下列有关资料:

一、财务会计年度决算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凭证;

c、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纳税证明;

D.境内或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E.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一、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扣缴税款报告表后,审核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

发现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发生变化的,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变更属于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督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

b、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是否齐全正确,计税是否准确,所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

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的申报存在计算错误或遗漏,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正或限期重新申报。纳税人应根据税务机关的通知进行相应的修改。

c、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确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或退还或抵扣下一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

(3)主动纠正报告错误。

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发现申报有误,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可填写《企业所得税自查申报表》并向税务机关申报更正错误,税务机关将据此调整其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和应退税额。

(4)结清税款

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按照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应退税额和已退税额进行纳税。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额的,补缴的税款应当在4月底前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纳税额的,应当办理抵押或者退税手续。

⑸申请延期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有以下特殊困难:

A.发生水、火、风、雷、潮、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发生盗窃、抢劫应税现金、支票等财产等事故,给纳税人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灾情报告或事故证明;

b、由于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或短期支付违约,当期货币资金扣除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纳税。纳税人应提供相关政策调整的依据或提供支付违约证明和违约方不能按时支付的证明。

从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在纳税期限届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一般各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在纳税期限届满前15天内报送,具体请参照各地税务局的规定)并报送以下材料:

申请延期纳税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所有银行存款账户报表、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支出预算。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或者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自收到延期纳税申请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从纳税期限届满之日起,对纳税人加收滞纳金。

扩展数据:

最终结算的期限:

外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按年计算,按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本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欠缴税款。

纳税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进行所得税申报的,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申报期限可适当延长,纳税人因特殊原因。

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准备完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先按规定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其他有关报表和资料可适当延期报送。但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和报送下列报表、资料和文件:

(一)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年度决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存货清单、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表、外币资金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

产品销售成本明细表、主要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表、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明细表、制造成本明细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外收支明细表、预提费用明细表等相关财务资料。

纳税人使用的会计决算报表格式与上述报表格式不同的,应报送本行业会计报表及附表。

(3)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包括:

一、享受税收优惠的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B.企业有以下成本费用项目的,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坏账准备、坏账损失、当期会计方法变更等项目。

百度百科-最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