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安徽理工大学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学年和复习期间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考核年度综合评价和智育成绩均在班级前65,438+00%,获得过一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以上,同时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之一。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对评价学年内在品德、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者给予优先考虑,对获得高水平奖项和大量奖项者推荐如下:
(1)道德风尚。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以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力更生的实际行动,在我校和本地区影响较大,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被地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
②学术研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表的期刊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发表学术专著(须经专家鉴定)。
(3)学科竞赛。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和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者。
4创新创业。科研创新成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中的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所有人必须排名前5);在校年度内创办企业或公司的审核(有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
(5)在体育比赛中。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以选手为主;在校级以上单位组织的体育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者。
⑥在文学比赛中。参加学校正式组织的文艺比赛并获得个人项目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在校级以上单位组织的文艺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者。
⑦社会实践。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活动,成绩突出,先进事迹受到校级以上单位奖励表彰或被地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
(8)其他方面。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获得校级以上单位奖励表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