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曼的命令是什么?

一.什么是马尔奇曼秩序?

马尔克曼命令是由马尔克曼程序产生的司法裁决。美国是判例法国家。马尔克曼程序也起源于美国判例法。1996年4月23日,美国最高法院对“Marchmann and POSITEK Company诉Westview Instrument Company和ALTHON Enterprise Company”一案作出终审裁定,明确规定对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包括对权利要求中文字的解释,属于法律问题,属于法院管辖,而不是事实问题,不属于陪审团管辖。法院指出,专利和合同一样,都是法律文件,应该由法官来解释,不能将解释权授予陪审团。此后,马尔奇曼程序(Marchmann procedure)逐渐流行起来,这是一种专门用于解释专利权利要求的司法程序。新的判例法和法院指南大大扩展了马尔奇曼程序中使用的实体和程序规则,使其成为一个复杂而完整的司法程序。例如,在PSC计算机产品公司诉富士康国际公司一案中,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明确规定,除非有特殊例外的合理辩解,法官必须将专利权利要求解释为相关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用普通词汇理解的形式, 并重申了优先使用专利说明书、专利审查文件等内部证据解释权利要求,也可以使用词典、论文、证人证言等外部证据补充解释权利要求的原则。 佐治亚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加利福尼亚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和得克萨斯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发布了书面的Marchmann程序指南。其他法院也有不成文的马尔克曼程序惯例。

具体来说,马尔奇曼令是美国法官在审理专利侵权案件时做出的解释专利权利要求并确定其保护范围的司法决定。它是由独立的马尔奇曼程序产生的司法命令,对侵权判决的结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是法官审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在马尔奇曼诉讼中败诉的一方不能独立于侵权裁决对这一司法命令提起上诉。

在马尔克曼程序中胜诉的一方往往会向法官提出简易判决的动议。比如,被告在马尔奇曼程序中胜诉后,往往会要求法院停止审理专利侵权问题,直接宣布被告不侵权,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会支持被告的动议,做出有利于被告的简易判决,从而终结专利侵权诉讼。

第二,马尔奇曼秩序的特点是什么?

它有三个主要特点:

首先,马尔奇曼下令解决的问题。主要用于解释专利权利要求,确定其保护范围。在Marchmann案中,法官通过启动独立的司法程序来解释专利权利要求。在这一程序中,双方将提交马尔奇曼的简短陈述,向法官陈述自己的主张,并组织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将组织马克曼听证会,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的陈述和反驳。

第二,制定马尔克曼订单的时间。法官有启动马尔奇曼程序的自由裁量权,并不取决于当事人的申请。一般来说,Marchmann程序的持续时间也由法官自由决定。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官在审理临时禁令动议时启动马奇曼程序,有些法官在侵权调查程序开始之前或之后启动马奇曼程序。但在大多数情况下,马尔奇曼程序是在侵权调查程序启动后,侵权审判程序启动前启动的。马尔奇曼令一般在侵权调查程序开始后,侵权审判程序开始前产生。此时,双方往往已经支付了昂贵的诉讼费和证据调查费。一些完全支持被告诉讼请求的马尔奇曼令,其实可以证明被告肯定没有侵权。这样一来,被告预先支付的律师费和证据调查费可能就完全是浪费了。因此,许多专家认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法官应尽快举行马克曼听证会,以防止案件向纵深发展,浪费诉讼资源。但也有很多专家支持法官在启动昂贵的证据调查程序后启动马尔奇曼程序,因为法官熟悉相关技术和案情需要一段时间。总之,整个专利诉讼过程中马尔奇曼令出现的时间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没有普通法或成文法对其进行限制。

第三,马尔奇曼命令对整个案件的影响。美国最高法院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都认为,确定专利权利要求的含义几乎决定了整个案件的命运。因此,马尔奇曼令一般决定了整个案件的胜负,其对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是整个专利诉讼的核心。在Marchmann诉讼中,败诉方不能单独对Marchmann的命令提出上诉,而胜诉方通常会向法官提出简易判决的动议,这样案件就可以在不审理侵权问题的情况下得出司法结论。在马尔奇曼程序中,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会对权利要求中具体词语的含义和整个权利要求的含义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对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的解释进行有力的反驳。如果被告在马尔奇曼程序中胜诉,专利权利要求将无法从保护范围上覆盖被告的产品和方法。继续审理甚至组织陪审团审理侵权问题都会变得多余。因此,如果被告提出简易判决的动议,法院一般会支持其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