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中途流失如何挽回
丧失的专利权的恢复是: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至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权利。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致使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致使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至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