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优惠政策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下:

1.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2、超过500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由于技术转移的程度和性质不同,技术转移可以分为四种基本类型:

1,专利权转让。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转移给受让方的技术转让形式;

2.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转让方将其对特定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受让方的技术转让形式;

3.专利许可。专利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或者许可方作为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的技术转让形式;

4.非专利技术转让。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转让是指转让方将其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并在双方之间明确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的技术转让形式。

综上所述,技术转移也叫技术转移,是指国家、地区、行业、技术本身内部或之间的技术输入输出过程。技术转移包括技术成果、信息和能力的转移、移植、产业化、引进、交流和推广。技术转让是技术市场的主要运作方式和范围。技术转让是指技术商品从出口国转移到进口国的一种经济行为。对出口方来说,是技术转让,对进口方来说,技术市场是技术引进。以技术转让和引进为主要内容的技术贸易已成为技术国际传播的重要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

(一)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项目的收入;

(二)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经营收入;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收入;

(四)合格技术转让收入;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