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是多少?
申请费:申请费缴纳期限为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说明书(包括附图)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数超过10时,应当缴纳申请附加费,其数额按照超过的页数或者项目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费: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应当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缴纳实质审查费的期限为自申请日起三年(有优先权要求的,以最早的优先权日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印花税: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印花税应当在申请人收到专利局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视为未办理注册手续。印花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
复审费:申请人不服专利局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并缴纳复审费。缴纳复审费的期限为申请人收到专利局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更改描述项目等的费用。:变更描述项费用、专利评价报告请求费和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为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上述请求。
恢复权利的请求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其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致使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缴纳费用。该费用的缴纳期限为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足额缴纳的,其权利不予恢复。
延长期限请求费:申请人请求延长专利局指定的期限的,应当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在原期限届满前缴纳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不予延期。一个规定的期限最多可以延长两次。
专利文件副本认证费:办理专利登记簿、在先申请文件、专利授权文件、专利证书、专利证书证明、专利登记簿证明(专利批合法状态证明)、专利授权程序证明、申请人名称变更证明、专利文件审查副本证明、认证文件等九份文件前缴纳费用。
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为当年申请日的对应日。
滞纳金:(1)
专利权人在授予专利权的年度后未按时缴纳年费或者缴纳的金额不足的,专利权人最迟应当自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缴纳,并同时缴纳滞纳金。缴费时间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取滞纳金;缴费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收取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例如,缴费时间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两个月的,滞纳金的数额为年费标准值乘以10%(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8条)。
(2)
第一次缴纳金额不足时年费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第二次缴纳时,应当在实际缴费日所在的滞纳金期间,按照滞纳金标准补足应当缴纳的全部年费滞纳金。比如年费5%滞纳金的缴纳期限为5月5日至6月5日,滞纳金为45元,但缴纳人只缴纳25元。缴费人在6月7日缴纳滞纳金时,应按照实际缴费日对应的逾期部分10%的标准缴纳。该期滞纳金为90元,所以付款人还应缴纳滞纳金65元。
(3)办理恢复程序时年费和滞纳金的计算:专利权人因专利权终止恢复程序时,应当按照当年全年年费的25%缴纳年费和滞纳金。
具体缴费项目及金额请见《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