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强制许可实施办法
专利强制许可方式,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合法的情况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许可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使用费的法律制度。专利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专利使用许可证。获得这种许可后,申请人可以不经专利权人同意实施该专利,但应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强制许可的对象是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一条
获得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前一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相比,是具有重大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并且其实施依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可以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