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交水稻专利真的转让给美国了吗?袁老41年前的专利历史

谨以此文纪念袁隆平院士。

最近关于袁隆平院士的报道很多,其中一个被反复提及的是:

现在网上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杂交水稻没有申请专利,也不能申请专利,1980只是技术转让,没有专利转让;

另一种说法是,专利技术转让是存在的,美国公司还在向袁老支付专利费。

截图自袁老不祥的采访视频。

前一种说法很好理解,因为1980中国还没有建立专利制度,那么报道中转让的“专利”从何而来?

此外,杂交水稻作为植物新品种,不应成为专利保护的对象。

对于后一种说法,只是一种说法,因为没有人指出是哪个专利。

即使有专利,专利的有效期也是20年。它怎么能收40年的专利费?

所以问题是,

41年前中国真的有杂交水稻专利吗?

真的转移到美国了吗?

1.最早的报告

杂交水稻专利转让美国的报道最早见于5月1980日的《人民日报》。

没有找到报道原文,但找到了《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年鉴》记载的原文,标题是《美国买了中国的杂交水稻技术专利》。

可见,在当时的中国人眼里,这应该是中国第一次输出农业技术。

并且在报道中明确提到双方就杂交水稻技术专利进行谈判;而且合同中有美国公司向中方“支付启动费和专利费作为购买这项技术专利的成本”的内容。

所以据《人民日报》报道,美国公司确实买了专利技术。

2.杂交水稻的早期专利确实存在。

如上所述,当时中国的专利制度还没有建立,专利法还在起草中,所以当时肯定没有中国专利。

如果要把杂交水稻技术推广到美国,那么美国市场应该是有专利保护的,所以专利应该在美国找。

于是,一项198165438+2月申请的美国专利,专利号US4305225A浮出水面。

这项专利的名称是“杂交水稻”,保护的是生产杂交水稻种子的方法,“包括种植分散在行间的雄性种子和雌性种子,同步抽穗和授粉”(翻译自专利摘要)。它可能只是杂交水稻技术体系的一部分。

更重要的是,该专利的申请人为中国种子公司,这与《人民日报》对技术转让方的报道相吻合。发明者是袁隆平,他应该是袁隆平院士。

可以说这个专利疑似被历史遗忘了。美国在1980买了袁老的杂交水稻技术专利。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专利在《人民日报》报道后在美国申请,又过了一年才公开授权。

与现在的“专利申请在先制”(谁先申请谁就获得专利)不同,当时的美国专利申请应该还是“发明在先制”,即谁先发明技术,谁就能先获得专利权。

虽然中国的杂交水稻技术是在1976向全国推广的,但是按照美国的“第一发明制度”,理论上杂交水稻的相关方法专利确实可以继续在美国申请专利。

但根据当时国内对专利制度的了解,再考虑到当时专利信息的公开和获取水平,大概国内很少有人会知道这个美国专利的存在。

但不得不提的是,早在1978年8月,小平同志就曾在一封人民来信中批示过一项科研成果:

可见,杂交水稻技术从申请美国专利到在国外推广,都是符合小平同志指示的。

3.杂交水稻技术转移的过程

65438-0988国家种子站李先生在《种子世界》发表文章,披露了我国杂交水稻技术向国外转让的诸多细节。

从其他报道看,李先生、袁隆平院士在1985参加“杂交水稻技术转移年会”;

而且李先生后来在原农业部农业司种子司工作,所以应该属于1980技术转让的知情人,其透露的信息可信度较高。

文章揭秘中美在1980年3月达成杂交水稻技术转让意向性协议;

随后,中国种子公司、西部石油公司和花园环公司草签了杂交水稻综合技术转让合同。

同年3月31日,原国务院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该合同的签订。

5月,袁隆平院士和陈毅武、杜填两位老先生一起,带着杂交水稻种子到美国加州大学农业实验站进行技术指导。

1981 3月,中美双方在袁环公司总部正式签约,中国杂交水稻技术正式向美国公司转移。

此时,专利US4305225A已经申请但未授权。

4.杂交水稻技术两次转移到美国。

李先生的文章还透露,1981年6月,中国种子公司与美国卡地亚公司签订了第二份《杂交水稻综合技术转让合同》。

所以中国的杂交水稻技术实际上已经向美国转移了两次。

虽然两个技术转让对象都是美国公司,但这两家公司被授权在不同的领域进行实验、生产和销售。

没想到的是,中国种子公司竟然不仅在美国申请了多项与杂交水稻相关的专利,还在上述授权国家申请了多项专利,如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

当时在国外布局杂交水稻专利并不容易,因为当时国内专利人才匮乏,国内懂专利的人基本都参与了第一部专利法的撰写。

如果是这样的话,本文提到的这些杂交水稻专利在当时可能都算是“国家队”专利,肯定有国内第一批专利大师的参与。

5.中方将收取入场费和销售额5%的专利费。

这个数据也是来自李梅森先生的文章。

这就是当时中国人民激动的原因。这可能是我们第一次通过农业技术转让向美国公司收钱,或者说赚取外汇。

毕竟当时是改革开放初期,国家还积贫积弱。

1986有人摘录了袁隆平院士和李先生在1985“杂交水稻技术转让年会”上的报告,有这样一句话:

另外,李先生的文章中明确记载,中美杂交水稻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20年。

现在41年过去了,专利早就过期了,肯定不可能继续收专利费了;如果美国真的还在支付相关费用,那肯定和美国专利1980无关。

6.技术转让的成就

据跟踪报道,美国在杂交水稻技术转让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在协议签订后的几年里,中国杂交水稻在美国5个州的22个试验点试种结果优良,比当地品种增产37-50%。

根据袁隆平院士和李先生在1985“杂交水稻技术转让年会”上的报告,我国向美国提供的许多新组合产量已超过美国推广品种的60-100%,品质也达到了美国市场的要求,适合机械化制种。

此后,除了机械化制种等技术,在中国科学家的帮助下,美国相继解决了杂种优势群利用和稻米品质问题,使杂交水稻在美国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并于2000年推出首个商业化品种。

这大概是41年前中美杂交水稻技术转让的结果。

这41年,也是中国杂交水稻走向世界的41年。这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故事。

到2020年,中国杂交水稻已在全球40多个国家进行试验示范,其中包括10个国家,总种植面积超过520万公顷。

这是中国为解决世界粮食安全做出的杰出贡献。

可以说,杂交水稻为人民解决了粮食问题,为国家积累了外汇储备,就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袁老真是一个独特的民族。

专利数据来自inopat数据库。

参考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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