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 * *私享一辆锁着的自行车。如果报警,警察会处理吗?

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调查和处理。?

为了达到“私人免费”使用自行车的目的,安装了私人“锁”。这一行为实际上改变了车辆的“所有权”,将车辆所有权由* * *变为私人所有,涉嫌盗窃罪。?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检举、控告、举报、群众举报或者移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在接报登记中注明处理情况。

(一)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并制作案件登记表和回执,将案件回执交给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和发送人;?

(二)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被拐卖人、自首人;?

(三)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接到举报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诱拐者,并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或者自首。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诱拐者、自首人对口头告知有异议或者无法当场判断的,应当书面告知,但缺少联系方式、身份不明等客观原因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日常执法职责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及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告知申诉人不予立案的理由。投诉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65438万元以上3000元以下、3万元以上65438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由此可见,一旦用户盗窃的自行车价值达到1000元,就可能涉嫌盗窃,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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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盗窃自行车的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陶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底,陶在上下班途中发现路边有一辆摩拜单车,且长时间无人看管,于是产生了贪念。?

2065438+2006年2月25日中午,陶某骑三轮车到停车处,将摩拜单车装车运至其暂住地,并使用电锯将车锁撬开自用。?

就在陶沾沾自喜于自己的聪明时,摩拜单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查询系统时发现,一辆摩拜单车一直处于非运营状态,于是报警。很快,民警通过摩拜单车上的定位装置搜索到了该车的停放地点,并将陶某抓获。到案后,陶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陶原本以为一辆自行车值不了多少钱,就算被抓了也不严重。但出乎陶意料的是,摩拜单车是一种高科技自行车,成本远高于普通自行车。经鉴定,该自行车价值2265元。?

庭上,陶懊悔地说:“都是我一时贪念。半个多月在路上看到这辆自行车,就想偷回家自己用。当时有侥幸心理,现在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

最终,上海金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陶有期徒刑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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